前十月我市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两千万元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在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作用中,通过创新和建立市、乡(镇)、村(居)“三级”联动新机制,实现了困难群众“救急难”问题解决在基层,有效发挥了民政兜底的保障作用。
1至10月,累计为困难群众发放各类救助保障金2122.03万元,使数以千计的城乡困难群众不再为一日三餐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发愁。在认真落实农牧区低保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的基础上,通过按照低保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据实补差,使低保救助与脱贫攻坚政策实现了无缝对接。今年前十个月,为7251人(次)精准扶贫对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12.71万元,有效保障了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在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救助体系运行机制的基础上,通过不断完善市,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抓住“5.12”“10.13”等重要时间节点,利用各种媒介、平台广泛宣传、普及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避险等知识,进一步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库出入库登记流程、明确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人员职责,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消防、安全等规章制度,有效提高了防灾抗灾救灾保障水平。
积极推动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坚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相结合。目前,全市已建成敬老院1个,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1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引进2家养老服务机构,为全市60岁以上特殊困难老人、80岁以上居家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医疗、生活照料和家政便民服务,使850名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再无后顾之忧。上半年累计为3591名7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239.4万元。
“两节”“八一”建军节期间,在走访慰问驻市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时,累计发放慰问金28.8万元。1-10月为全市329名各类优抚、安置服务对象,发放各类补助金491万元。
与此同时,通过加大乡镇婚姻登记业务指导,对婚姻登记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使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截止10月底,办理结婚登记509对,补办结婚证345对,离婚登记166对。通过先后制定《德令哈市开展散埋乱葬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德令哈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实施细则》,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殡葬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了乱葬乱埋行为。
强化基层政权、社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社会管理能力。通过在各社区确定1名委员为民政专干,各村确定1名委员为民政联络员,在各村(居)民委员会设立民生保障委员会,有效发挥了社会组织的“平衡器”作用。(作者:尉书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