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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处罚 德市给“黑车”开出天价罚单
 
http://www.qhnews.com   西海都市报  2008-07-17 09:27

  青海新闻网讯 7月1日,德令哈市运管所对全市的三轮摩的车客运市场进行了一次突击检查,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9辆车,依据相关规定,运管所除责令这些“黑车”中止非法营运外,拟对每名车主处以5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这9辆“黑车”中部分车主是买二手车来从事非法营运,有些人则是刚接的新车,这些“黑车”司机面对一张5万元的违法行为通知书表示很不理解。“一辆三轮车只卖1万多元,而罚款得缴5万元,这明显是不让我跑车嘛!”一名摩的司机激动地说。

  随后,记者采访了德令哈市运管所杨所长,他表示,对这些“黑车”处罚5万元是有法律依据的,被罚者如果家庭困难或者是下岗职工,则在所居住的居委会开出证明,依据国家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分期缴纳罚款。他说,早在2005年有关部门下达的文件就已经规定,任何营运车辆,必须先申请,经审批后购车再营运。但是这些三轮摩的车安全性能不达标,属不适合从事营运车辆。部分摩的司机未经过培训,交通安全意识非常淡薄,经常出现违规现象。(作者: 张庆)

 
 
  编辑: 王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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