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截至去年底,我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已经形成了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对面临不同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实施相应的医疗、住房、取暖等单项救助相配套的多形式救助格局,有效保障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十五”期间,海西州累计保障低收入家庭72268户、116027人(次),发放低保金12691.18万元,支付医疗救助资金303万元、冬季取暖补助金358.88万元、住房救助金803万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海西州出台了六个专项制度,包括对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老年人、残疾人、患重病家庭和单亲家庭实施门诊治疗费用和住院治疗费用补助政策;给“三无”人员每年发放冬季取暖费300元;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将保障标准逐步提高到了178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作者 何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