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年初工作安排,11月5日,市文明办抽调市文明委成员单位领导,分三个检查组对德令哈地区省、州、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为了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11月2日,市文明办组织市文明委成员单位领导召开会议,对2007年度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各级文明创建标准、管理办法等进行了重新学习,并对检查组成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文明单位检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吃透创建标准,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三是要在充分肯定各单位工作成绩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如实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四是要认真负责,遵守纪律,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五是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文明办。
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